2008年5月30日 星期五

與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張輝山對談:未來教師角色與教學制度的改變

【教育專訪】
未來教師角色與教學制度的改變
與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張輝山對談
時間: 1999年7月8日地點: 台大校友會館參與人:全國教師會理事長─張輝山    民間教育中心  ─田光復、劉雲英、謝立信、潘偉華
內 容 摘 要
全國教師會對九年一貫的基本立場
課程發展比十大能力指標更重要
九年一貫應有簡單清楚的宣示
完全仰賴各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,可行嗎?
教師檢定與分級制,勢在必行
教師分級應採多元評量,不該獨漏學生與家長
依法如何監督各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?
有法源依據的理論架構才能支撐政策的推行
先實驗?全面實施的條件? 有人喊「停」能不停嗎?教師取回課程權是歡喜還是反對?
九年一貫的實踐面
課程發展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及其功能發揮
將修法更改教評會的功能,以「教師自律公約」來防弊
知識與能力的辯證說明
全國教師會對九年一貫的基本立場
田: 長久以來,台灣的知識教育一直都由課程(學科)權威在主導著,從之前訪問過的多位學科專家對九年一貫變革的質疑,等於預告著未來與過去將會有明顯的不同。我們站在民間的立場,非一定「要」什麼或不放心什麼,而是希望有「中界」的作用來看待並瞭解教育的種種事情包括質疑、包括改革前後因果。
首先請問全國教師會(以下簡稱教師會)張理事長,產生九年一貫課程改革之初,教師會的角色是什麼?因為在目前看起來,此次改革的重點是落在老師的身上,而它是從什麼地方發生的?而且我看到教育部總綱規劃小組25位委員中就有近5、6位教師代表,有此一問。
張: 九年一貫的源頭應從吳京擔任教育部長時說起,那時立法院整個會期每次都有立委做教改的要求,同時在本土化的過程中,舊教材也實在偏離台灣太遠。全國教師會是今年2月1日才成立的,因此九年一貫的籌備階段,我們只是知道而沒有參與,如有涉及也只在教師會成立之前的兩個月,在林清江擔任部長之後。至於規劃小組中有教師的角色,是行政機關指定的個人。九年一貫的源頭雖由行政機關的發動,但也可說來自背後強大的民意。
教師會對九年一貫的基本立場,需從中小學教師相當「不專業」的三大原起。第一是課程設計;第二是升學主義使教育變成畸形,因為升學與就業的問題,使教學導向工具化;第三是老師本身的成長意願不高。
在課程方面當初的思考邏輯是一定要改變現有的舊課程,不管怎麼改,都會比較好,這是我們基本的想法。因為老師有基本的專業能力,既使國家都沒有課程標準、綱要,讓老師直接去掌握,都會比舊的課程好,這也不是都不管老師,讓老師去亂抓,而是讓老師去發展另一套新的,其原因是「課程是發展出來的」,它架構於從專業與實務的立場來思考,會很open的,而我們知道舊課程有太多的限制。
後來九年一貫朝著領域、統整在發展,現在我們可以接受,也覺得蠻好的。說來舊課程也不是萬惡不赦,但它和升學主義扣在一起,真的就是所向無敵了。你看舊的課程標準使台北市敦化國小與台東霧台鄉讀一樣的東西,全國的教師手冊一模一樣,這嚴重的影響老師專業性的發展。
九年一貫將改為「課程綱要」,綱要雖是價值判斷的主流,但只要教學時不偏離太遠或沒有方向,應是拿來做參考就可以了。我們希望未來的「綱要」能符合老師的能力、態度與認知,能結合家長、社區重新出發,教師會最近宣導的方式,也是著重在各校課程委員會能發展自己的東西來。
劉: 教師會對這些想法有具體的計畫嗎?
張: 有。這分兩方面:
一、 法令制度的修正與突破。讓老師參與更多的校務等事情他們才能負擔更多的權利與責任。對各校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的設立,不要變成教務、訓導、輔導等諸多行政中的一項,而應由校長、教務主任親自掌理,對這些我們正密切和教育部協商中,或將在「國教法」施行細則中進行。
二、 教師課程專業的成長。今年暑假有四梯次教師讀書會種子培訓;另有九年一貫新課程各縣市種子老師培訓,從八月起全國25縣市每校有1~2位老師參加,總共6000人來研讀九年一貫的基本概念。(本活動後經教育部經費補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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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發展比十大能力指標更重要
田: 教師會對總綱裡的十大能力指標持甚麼看法?
張: 總綱應把最重要的國家目標、你們民間重視的「體能」、……等放進去。十大能力是哲學思辯的問題,如果定的太標準、太明確反而會是個問題,既然課程是發展出來的,老師不可能弄出偏離社會太大的課程,如果有偏離,家長也不會接受,因為其中有家長的參與,這同時也是我們思考最重要的部分。
如果只是為了爭執幾大或什麼能力指標,而延緩了課程發展,我們認為是捨本逐末,真正的核心是在教學現場,即老師、學生、家長對課程的反應。若其價值觀已歪曲,當然會在多方面的互動中去修正它,但如果把指標定的太死,反倒會受到不同的質疑。
十大能力指標適合當成學理的探討,我個人甚至認為不需要放在總綱裡讓一般人知道,而是在發展的過程讓課程專家及委員來探討就可以了,像現在委員對此都有爭議,一般的人更無所適從,必然會演變成「無解」,這樣難道是要公民投票嗎?讓每個學校的課程委員會健全發展才是根本之道。
各領域下的能力指標也應如此,像自然領域的能力指標就受到許多教師嚴厲的批判,認為只是將過去的各科丟在一起,和過去一樣是零碎繁雜的。
潘: 您的意思不要訂出十個能力指標?還是「培養能力的概念」都不要?
張: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。形成教育政策的委員們要去思辯這些,但不是將這些直接呈獻給大眾。要求哲學思辯有一致的結論,是不可能的,頂多將變成互相說服而已。決策委員在經過思辯過程之後,呈現給大眾的應是一種寬廣的大目標,而不必做細化(條列)的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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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年一貫應有簡單清楚的宣示
潘: 那就和以前一樣,什麼活活潑潑、健健康康等口號啦。
張: 但坦白說,現在有哪個領域把十大能力擺在前面,再發展各領域內容的?都是各領域的指標先出來,再拿過來湊合十大能力。十大能力並沒有對各領域做出任何指導、指引、思考以及價值參考。
潘: 可以不是十大能力,但要把「能力」解釋的更清楚?
張: 我個人認為說出九年一貫要培養什麼樣的國民就可以了,或者說它有甚麼的願景。
潘: 師大環教所張所長說「九年一貫改革的重要精神是什麼?改什麼?沒有點出來。」。
張: 我常笑教育部不會做生意。九年一貫新課程裡「課程發展」很重要,但對一般的老師、家長要給一個很簡單的包裝!即重點在哪?對我們大家有什麼好處?他們要以一般產品訊息的習慣,用一句話兩句話馬上讓人知道嘛。像我們剛剛談的我們內部的人都聽得懂,但一般人不但不易懂,說不定還會惱怒起來。九年一貫的重點是課程簡化、不要零碎、要統整,這些訴求重點應趕快確定,而不要老是環繞在十大能力的討論。
謝: 在宣傳上,講「十大」就已經不大了,不如講一大。十比一多,但多就散掉了。
張: 像某一藥品應讓人瞭解對健康的好處,而不必宣傳含有氨基酸什麼的,……
田: 只要「專治百病」一句就好了。(哄笑一團)
謝: 強調「能力」,可是相異於以前的「知識的灌輸」,……
張: 但「能力」容易被解釋成「行為的檢測」,比較沒有內涵的東西。
田: 總綱開始的基本理念「人本情懷、統整能力、民主素養、…」,可以用這些中性的訴求來宣告。
張: 這些對一般人還是太難了。如果說「快樂,有學習能力」如何?
潘: 以前就用快快樂樂,問題還在於學生上學是不快樂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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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全仰賴各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,可行嗎?
田: 我們決策的各階段與各階段間都有斷層、斷裂的現象。當總綱交給各領域去做時,大家都不曉得其原來的脈動與精神,只能說文解字的去逐字解讀。例如到底總綱十大能力等等到底是哲學的語言還是政治的語言?是宣告式、歸納式還是演譯式?都不知道!然後就照著填、照著做,不過這仍不失為可靠的方法。
但是如果照你的方法,總綱裡的理念、能力差不多可以丟垃圾桶,而且各領域發展的指標也是參考參考而已,讓這些全部交給學校的課程委員會去發展就好?這會不會就變成不要學科專家、不要教育部,用這樣來搞我們的教育?
每個階段都扣的很緊或一直斷裂當然是兩個極端。但兩個階段中間到底有沒有互相作用交流的地方,目前我看起來並不明白。換句話說,現在各領域對總綱的批判,再加上教師對各領域的許多不滿,就是斷裂的現象!可想而知,未來在教學執行上,總綱對教師他們已不再發生作用了,唯一有作用的是各校的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吧。今天我站在家長的立場,對教材內容都由該會決定,如果一開始就不尊重總綱的決定,其後造成完全自由化,將會造成制度的混亂、影響教育的品質,這要怎麼辦?
張: 各校的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還是要在總綱規定的時數、領域界定,及各領域的能力指標下進行,它不能決定什麼要教、什麼不教,至於教材程度的深淺、先後的順序、教法的變化,則由該會決定,於是各校會有差別。以「兩性議題」為例,各地的差異就很大,同樣的內容在不同的地方使用,有的就會被家長罵說「沒大沒小」。
我們不能企求透過國家強制的安排,讓所有的人接受同一個觀念。我們也不要太期待國家的制衡,過去中央政府的教育系統一直也無法制衡老師,唯一的辦法只是行政權的考績。制衡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可從兩方面進行:
一、資訊公開化。全國每一學校及每一教師個人的課程計畫,都要公開上網,這樣可以促成公開的競爭與批評,同時老師也必須利用寒暑假去做教材的充分準備。透過公開網站做競爭性的設計,政府也不需花太多教師進修的經費,師院研究所學分班一直對教育現場沒有幫助,專業團體的進修一如醫生、律師,都應在臨床上多看多學。
二、讓家長透過校務會議,有參加校務的決定權;當然這項法令必須確定。最有效的制衡是要靠與教育關係最密切的家長,以及社會穩定的力量。
這是我們的期許與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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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檢定與分級制,勢在必行
劉: 推動競爭性的設計只靠教師個人的榮譽嗎?
張: 全國教師會在立法院下個會期,馬上要進行教師培育法及教師法的修訂提案,其中有對新進教師及現職教師的檢定、教師分級制。分級制不以學歷為依據,而以專業知能、教學態度……,基本上我們認為教師一定要專業,如果「課程」被評鑑為不好,對升級當然有影響。
在檢定方面,初步的構想是三年沒通過就要取消資格,這也等於給老師一個訊息──老師隨時都要再學習,不是學習者就不可能是教學者。有了教師的檢定與分級,也可使教師專業獲得應有的地位與保障,這也使專業的良性競爭成為一種必然。
劉: 教師分級制可以產生良性競爭的志願性,但未來新課程的統整需仰賴很好的team work,這樣教師一方面要爭取高的分級,又要做分享合作的team work會不會有矛盾?
張: 我們初步對分級制的規劃是分為四級,從兩方面進行,一是全國教師會和教育部訂的「專業能力評鑑」,針對新課程的概念、課程的規劃等量化測驗。第二是有關教學現場、教學態度等;這方面的評鑑難度很高,我們是建議廢除督學,在教審會下設一個「專業評量小組」,聘請公認優秀的退休教師、律師為常設人員,進行長期的評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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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分級應採多元評量,不該獨漏學生與家長
田: 什麼叫「公認」這個會有問題。應採用多元評量,難道民意不可測的?像家長他會打聽來打聽去,對老師做各種比較與判斷,而非只侷限在自己小孩的相關事。
張: 這是台北的水準,但一般的家長是很容易受到操控的,因為家長很少有空間與時間,對問題去做真正的瞭解,我們常看到家長被激化成兩派的例子。老師如果有心機,甚至會用很多時間去操縱討好學生,所以採用家長、學生的評量是很危險的。
謝:  我有四點。(一)如果台北的水準是對的,就應朝此去努力,更不該反其道而行,將台北變成非台北。(二)現在國小校園內流行一句話「一、二年級怕老師,三、四年級不理老師,五、六年級違抗老師」﹔由此顯見,今日的學生已不是那麼容易被操控的,我們不要高估但也不要低估學生的能力,學生更是教育現場的唯一感受者,舉例說,教室裡的老師有沒有使用大哥大,使用的頻率如何,只有問學生才是最清楚最正確。 (三)未來教學課程公開化以後,不正常的運作會逐漸受到唾棄。(四)我們明顯的需要「教師自律公約」。
張: 全世界沒有完全由家長、學生來評鑑教師的。
田: 但很多國家都有家長、學生參與的「多元評鑑」,法國中等學校評議會25人其中家長代表5人學生代表5人(另15人平均為教師、職員、地方代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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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如何監督各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?
田: 學校課程逐漸發展時,地域性會變得強而沒有寬大的視野,這時國家發展目標有沒有深化在觀念裡,就是重要的事,這不是當作一個指標考一下就有的。為避免視野心胸被濃縮在很小的社區裡,依今年六月四日通過的教育基本法來看,應是以各縣市為單位之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去決定各校教材的內容,這也就是說發展出的課程要由各縣市的教育審議委員會來審核通過?
張: 至今全國只有新竹市、高雄市有成立「教育審議委員會」。 很多縣市長將該會界定為教育的諮詢而非決策(教育基本法第十條明訂該會「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、諮詢、協調及評鑑等事宜」),此一法令實有必要多做宣導與溝通。我同意各校的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不是自我完全獨立的,上面要有主管機關審核其課程計畫,但我不認為由「教育審議委員會」來做,而是由「教育審議委員會」來監督教育局有沒有成立課程審核小組,因為該會是管大方向的,是決策單位不是行政機關。
在這裡我不得不回到剛才田教授曾提到的「政策研擬各階段的斷裂現象」。我國各地行政教育機關是在太弱了,其原因有:
一、人員不足。各地教育局平均只有12~25人,台北縣25人只是台北市250人的十分之一,雖少了高中職,但學校總數沒有比台北市少,以前是教育廳(380人)定好的政策,縣教育局只要照辦就可以,精省後現在都要自己來,而人員卻一樣少。
二、專業能力不足。很多人員都由別的機關轉進,不具教育實務經驗,更有半數的督學由軍人特考進來。
三、太官僚化。至今還有對教師聘任程序不懂的,且經說明仍難更改。
我們原來期待「教育審議委員會」使教育事務獨立化,可是不要忘了地方教育機關的薄弱,最好「教育審議委員會」也把地方教育局包括進去,讓他的人事與制度逐漸專業化,這樣才有可能承傳教育政策,並在未來成立課程審核小組,監督學校「課程發展委員會」。我覺得當理想落實在法令時,必定會與實際執行有落差;新課程亦同,我們不必弄得太遠太細,…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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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法源依據的理論架構才能支撐政策的推行
田: 喔,不不。社會大眾不是在影響教室裡頭的。我們更不能要求別人無條件的信任,教室裡也一樣。基本上這理論架構非常清楚,它有哲學、邏輯的脈絡可循。支撐政策的信念如果不存在的話,那麼有人說黑道治國就該廢掉議會立法院,我們也說教室裡在搞幫派。……
張: 您說的沒錯。我的意思是十大能力、各領域能力指標都可隨時再修改,未來的課程如果是一個軟體,也就是可隨時更新版本,讓使用者發現問題。
田: 您說的有對有錯。十大能力也沒有法源依據。現在最重要的法源依據是「教育基本法」,譬如第六條「教育應本中立原則…」,如果老師要在教室開一門國民黨黨綱研討,那就明顯不行,「法」有規範作用。 強調「能力」也要有法源根據,那是國教法第七條「課程…應以…國民生活教育為中心…」,這裡我就覺得教育部太弱了,有「法」的依據又可做哲學的闡述,不用它去說明卻老是挨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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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實驗?全面實施的條件? 有人喊「停」能不停嗎?教師取回課程權是歡喜還是反對?
田: 我們談談反對九年一貫的聲浪吧。我反對九年一貫用「實驗」的方式。要做就全面實施,那有用實驗的!實驗的結果,一定是不好的聲音大,好的都不會講,甚至演變成好的也不再相信自己的好。現在還有人喊「停」,全國教師會能不停嗎?或先用實驗的方法,但最後還是能全面實行嗎?
潘: 全國教師會認為全面實施條件是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立即可,還是要等總綱修訂成較符合教育基本法等以及較有教育哲學內涵?
田: 現在已發展成全國教師會十萬個會員將有「課程權」,老師不再只是教學義務而已,這明顯的從最下面調到最上面,老師是不會輕易放棄這權利的 。
張: 這要有所保留。今天如果不說清楚只告訴他要這種改變,大部分的老師是會反對的,因為沒有權力等於沒有責任,目前的狀況最舒服。
但我接著要說,沒有人天性是這樣的,我上個月舉辦的三百多位教師研習,就是經過這樣的過程,一開始全都強烈的反對,經過半天的溝通,才能喚起權力與責任的天性,這是教師必定要走的路,任何行業、職業也都如此。今天為什麼老師怕家長走進教室,就是缺少專業的自信與努力。今天老師不能再關起門來不管外面怎麼樣,老師的教學要接受檢驗、要公開化、要有競爭。我比較樂觀的是至少參加教師會的,都能接受這種觀念。
十大能力的哲學思想,執教者心中不能沒有這東西,我說目前不去care,並不是說不重要,只是國家的目標、社會的多元價值已在,未來課程很可能歸納出類似的結果,但不是由它來演繹、發展。
所有的教育都是實驗。教育即生活,生活都在改變中。(田:這是哲學上,我是問制度上的)。最近我們與楊部長對話兩次,8月14日要再與喊暫停的行政院教改小組溝通,目前很確定的90年從小一實施,92年小一二三、國一,93年小一二三四、國一二。
九年一貫是沒有「實驗」的問題,只有做與不做,因為它和舊課程是絕然的不同,好像window與dos,教材內容、教學方式、行政組織、支援系統、評鑑方式……都不相同,有誰要做實驗,如果二年後有可能不用又有誰要編教材?現在怕準備不足而說暫緩或說先實驗等90年再看,這是有弔詭的,因為實驗就沒有人真正用心去準備,又因實驗就造成準備不足,最後又以準備不足而暫緩。
這二年大家應該動員起來,而最關鍵的是老師觀念的改變。它沒有徵地蓋校舍發大錢的難度,其中有很多也是要我們協助支援的。如建立全國教學支援網站,教學計畫材料能公開交流。這樣老師個人也不會那麼辛苦,同時也不會侷限在剛剛擔心的小社區格局裡,甚至不同的縣市也可以互相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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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年一貫的實踐面
潘: 今年有ㄧ百多所即將實施的試點學校不是實驗嗎?
張: 不是實驗,這是先實施九年一貫的主要兩部分。九年一貫的全面實施可分三部分來談:一、精神(大方向),二、內容,三、執行(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、統整協同教學等)。 所即將實施的試點學校除了第二項用舊的內容外,在精神上、執行上都採用新的。譬如該校要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,雖用舊課本,但要從其中進行統整協同教學。我們等到90年再從小一全面實施,除了觀念的轉變需要時間外,至少那時有新課本出來,對編教材比較不順手的老師,能有直接可使用的東西,同時在變革中也較能安大眾的心。
事實上,新課程中的固定課本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,所有的東西都是參考的,同一學校、同一年級、同一班級都會出現不同的教材,學習的基本概念就不是強調相同的內容與答案,嚴格的說,整個學期老師只拿一本書從頭教到尾,在新課程裡是不及格的。
潘: 我同意這說法。請問為什麼90年只有ㄧ年級實施?全面實施有什麼困難?否則只有ㄧ年級的老師很努力,二、三、四……
田: 這就是混亂的地方。反對者以書商來不及編書或只能編一冊為理由。事實上教材可由書商做,也可由學校課程發展會來做,更應該由每位老師做,其重點是領域綜合化、課程主題化,儘管是舊的東西也要發展主題,而不是說以前是dos教科書現在改為window教科書就沒事了。
張: 這實在是現實的問題。如果全國有ㄧ半的人能瞭解,90年就可以全面實施。或者我是劉兆玄也可以,因為行政院教改小組是在教育部之上。
潘: 是不是沒把九年一貫的理念跟劉兆玄講清楚。
張: 他很清楚,但因為他是菁英出身,和國民教育普羅大眾的思考有所不同,而且讀理工的人,都相信實驗室做出來的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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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發展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及其功能發揮
田: 學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其成立要經過什麼程序?是教育部發了個公文就好了嗎?
張: 教育基本法、國民教育法對此沒有明文規定,就是用行政命令也要依法來。目前課程發展委員會的位階很弱,這是我們很不放心的事,所以要透過立法來改。如果他變成教務處下的一個委員會,那就死定了。
田: 可以從教育基本法中教育審議會是審議教育事務的功能去發揮。這樣有「上」才能管到「中」,否則只能變成教務處的研發單位。其次課程發展委員會要有組織規程。例如能力分班(組)的問題,以前是因為也只有因為在統一標準教材之下才有常態分班,現在要統整,課程委員會對能力分班必須要有妥善的處理辦法,不能再像以前「暗」著做只照顧前段菁英,現在要「明」著做而且要照顧每一位學生。
張: 所謂補救教學在過去及現在根本不可能實施,因為不同程度的學生用的教材通通一樣。未來我希望還有一個單位審核並監督課程委員會,能力可分組,而且不但不可有名無實,更要把更多的資源用來照顧後段的補救教學。
老師一定要把每個學生都教好、該會的都會。至少在學校就是快樂的在學習,這也才是國民教育的真正意義,但現在完全不是這樣。所以未來課程委員會的制度是要完全解構現在的行政機制,從觀念、想法直到做法的落實。
我們希望整體性的課程發展委員會是在「學校教育法」裡;並把高中高職也納入,使他變成學校的一個核心。像日本,校長都以當課程委員會召集人為榮,或以教頭為榮。校內若有幾個關鍵性領域的大柱子,就能把學校的整體性課程抓得住、推得動,這學校才是真正的成功。我們現在卻以訓導處、教務處總務處為大柱子。
90年高中聯考廢除,91年採用學區制,學校機制的轉變要在立法院下會期進行修法,有這些配套措施,新課程將可穩健的推動。
劉: 課程發展委員會的監督有沒有更好的方法?所謂全面實施是否應列出步驟與順序?
張: 課程發展委員會的監督要靠地方的「教育審議會」,成立教育審議會是教育基本法的規定,現在應對地方政府施壓,盡快依法成立,其次使其瞭解該會的正確功能。
九年一貫全面實施全在於「老師準備好了沒?」絕不是有沒有教科書,是老師的心裡、做法、想法,有沒有統整課程的能力、協同教學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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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修法更改教評會的功能,以「教師自律公約」來防弊
田: 以上聽起來很令人鼓舞,但這麼說又太熱情了。我們學生是怎麼被規劃的?到時候老師都要教好班,因為可以補習。不是嗎?
張: 我們現在擬定的「教師自律公約」明年就要施行,其中補教分離是我們最堅持的。老師對同校學生補習,一律開除,不管是數學或藝能科、是很多人補還是一個人補。因為老師一有補習,就無法使學校的每一班都教好,人的價值觀受到扭曲,學校資源的循環性、公平性受到腐蝕。教育有心人士早早就深知「補習」之痛,新課程實施更重視此一問題。
劉: 教師會可以解聘老師嗎?
張: 我們是教師法中明訂的組織,可以訂「自律公約」,按現在的程序是要回到學校的教評會去處理。但我們知道教評會做不到處理教師解聘的問題,壓力太大了(謝:球員兼裁判)。最近就有這種案例,教育局都已查證屬實,送到學校教評會後卻不處理。
我們將修改教師法,去除教評會的教師解聘權,改由主管教育機關和地方教師組織組成的公正團體來執行,該團體有公正的優秀人士,能專業認證。教評會在這方面仍扮演部分的功能,但必須往上送,不是最後的終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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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與能力的辯證說明
田: 回到九年一貫課程本身,學科專家說這次要能力而沒有知識怎麼可能,並強調能力的九年一貫會使台灣的知識水準降低。教育者對知識與能力之間的問題總要做個辯證說明。
張: 「知識、能力」不是物理數學上的名詞,它純粹是社會學上的名詞,是不能定性定量的。有人說能力含蓋在知識裡,但能力也是一種知識。一般認為1 +1= 2才是知識,但不會辨別什麼可以加、什麼不能加,是更大的缺失;所以很難區分「加」的問題是能力還是知識?我們不要陷入這兩者區分的爭論中。更務實的來談,這也是全世界文明發展的問題,兩者相延相生,發展知識已有幾千年的概念,後來又有能力能力又有綜合性的。九年一貫各領域能力指標出來,同時也必有相關的知識先後出來。
潘: 但剛剛提到自然的能力指標太多,到底是多是少這個會有爭執。
張: 各領域能力指標不要太細分,否則就很難有共識。尤其是社會領域,它變動得很快。有位地理科專家說現有的分科教育成效很好﹔他舉一個例子,說台灣國中畢業80%能從地圖正確找出越南的位置,但美國的學生80%不能。但我在今年五月去越南,看到的都是歐美學生的自助旅行,卻沒有台灣來的學生。
我們學了一大堆的目的是什麼?是知識?是學習能力?這雖是哲學上的問題,但對課程的確有著影響。學生基本概念通了,他自己會專注往那邊發展。該給他的是健全的想法與求知的態度,基本上他的發展會是終身的。目前雖提倡終身學習卻有困難,大家都認為大學畢業後就不必再讀書了,因為學校已經都把知識塞給了你。
田: 以後就是你們自己消化!(笑聲中結束對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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